从细节看一个中层经理的管理技能
前天有一A部门的员工办理离职,本来早就要办理的,这人超过了试用期,但其部门经理居然不给其转正,而且也不跟我们说原因,说再给一个月试用期,我真搞不懂,再给就是违反劳动法了,本来新劳动法就规定不能超过一个月,现在三个月都过了,还说要增加一个月,妈的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不合格在前二个月的时候就应该提出来的,何必一定要到三个月以后呢?在我一直坚持下,辞退了该员工!
今天我部门同事把他跟另外一同事的工资一起结算了,我到财务上去的时候,出纳跟我说该部门经理在工资表上签了字,共下属员工暂缓发,我就觉得奇怪,居然按我们手续都办理好了,暂不发人家工资???我一回来就跟我下属人事专员讲,叫他把离职交接表给我看一下,我一看,该部门经理她自己在上面签字了嘛?而且接交人监交人都签字了.怎么又停发人家工资.我就到该部门经理处去问她,她跟我讲,说那员工走的时候把一张重要报表给删除了.现在找不到了.说叫他下周过来找回来再发!!我再仔细看,那部门接交人也签字了,真不懂,这些人,明明自己签了字,东西没有交接过来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