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

从去年开始我了解了竞业限制,并把它引入我们公司正式实施,让几十个核心员工都签定了《竞业限制合同》。签合同的人一般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较多的知晓公司的商业秘密;二是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较大的影响。约定一般为两个方面: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投资、合作等形式进行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经营项目;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进入同行或者自己经营相同业务。

合同实施以来,至今无人违反过。

分享微博
🔒

还有 0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这个话题当年有 2,306 位 HR 同行参与讨论。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0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