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例【第X期】:保险问题

案例:宁波地区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有员工200多人,一员工2004年5月份入职,合同期为3年,原籍四川。2006年3月份,该员工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在2006年3月12日的一个大清早离开工厂,不知去向。企业在2天后得知情况但始终联系不到他。在没有以任何通告告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为他停办了各种保险,该事不了了之。2007年8月,该员工突然回来,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及补缴1年多的社保。企业不同意,双方仲裁不能调解,上诉法院。

附:关于“每周一例”奖励方法:

分享微博
🔒

还有 0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这个话题当年有 2,653 位 HR 同行参与讨论。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0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