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HR!(二十)

在前任人事经理离职之前,格拉斯公司的小车司机开车撞死了人,经过警方勘查鉴定,格拉斯公司须承担60%的责任。死者的家属提出了50万元赔偿金要求,而根据交通法规及事故责任四六开的原则格拉斯公司只需赔偿20余万元,双方差距太远始终争执不下,死者家属几次来格拉斯公司讨要赔偿金,最激烈的一次甚至提出如果不给钱就把床搬来睡在厂区内。交通队负责民警在两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建议双方上法院。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前任人事经理辞职了,而Ken没有放弃与死者家属的谈判,经过多次努力斡旋,终于将死者家属的赔偿要求由50万压到30万。在向总经理Paul汇报的时候,Ken多了个心眼,故意将死者家属的要求报成35万。Ken清楚,上法院费钱费时又伤感情,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尤其是像Paul这样的老外。谈到这个地步,双方差距也就几万块钱,对于格拉斯公司这个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几万块钱算不了什么,Paul一定会掏钱息事宁人,但为了预防Paul再次压价,手里一定要握有筹码。

正如Ken所料,Paul做了一个最后决定,33万解决问题。于是,Ken承诺死者家属31万,死者家属看见Ken还为他们多争取了1万元,高高兴兴地在交通队签字结案走人,而Ken回到公司,和Paul说自己经过再次努力,把赔偿金从35万压到了31万,帮公司省了4万元。Paul对这个结果相当满意,从此对这个临危受命的毛头小伙有了不一样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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