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失率计算的一点思考

最近在统计员工流失率,之前一直用“流失率=当期离职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的公式,但是细细琢磨下来后发现这种计算方法并非尽善尽美。因为统计流失率的初衷不是仅仅为了得到一个数据,而是希望从这个数据以及不同时期的对比中发现人员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继而加以改进与完善,也就是运用这一数据。如果是以后者为目的的话,之前的流失率统计方式就过于笼统和泛泛,比如同样是10%的流失率,其中八成为试用期内人员流失与八成为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人员流失就完全不一样,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源也可能相去甚远。因此,要想流失率能够充分反映管理问题的关键是两个字——细化。

细化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时间上的细化,如上所言,按入司时间区分,比如将流失率细化为试用期人员流失率、工作满一年人员流失率、工作满三年人员流失率等;第二是人员上的细化,比如将流失率分为不同职务级别人员的流失率、不同部门人员的流失率、甚至不同性别人员的流失率等;第三是岗位上的细化,比如关键岗位人才流失率、后备岗位人才流失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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