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使用技术秘密最高罚款百万

【本报讯】(记者 李舒瑜)去年底,腾讯离职员工与企业对簿公堂让“竞业限制”为深圳人所熟悉,其补偿费用也备受各界关注。昨天闭幕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间企业应按月给予员工不少于员工离开企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二分之一的补偿,如果公司拖欠竞业限制补偿离职员工可通知公司解除协议。

修订后的《条例》在竞业限制方面作出大幅修改,规定企业可与其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将竞业限制最长期限由原来的三年缩短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作后两年。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间协议,可以随时解除协议。但应当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

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费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不得少于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调整为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工资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

竞业限制补偿应当在员工离开企业后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月支付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争限制协议。

有业界人士表示,新修订的《条例》,不仅大幅降低了企业向离职员工支付的“补偿费”,也缩短了对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期限,更加有利于离职人员自由流动和自主创业。

《条例》对非法获取或使用技术秘密的,给予重罚。侵犯企业技术秘密,给被侵害企业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害企业经济损失。技术秘密权利人损失数额计算,应当综合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费用等因素确定。技术秘密权利人损失数额无法计算的,以侵权人的违法经营额作为技术秘密权利人的损失数额。

以欺诈、盗窃、利诱、胁迫、贿买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秘密的,将被处以二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而在此基础上将秘密披露、使用或者转让的,则将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们合用该技术秘密的,将处以违法经营额等额罚款,难以确定的,可根据情节对个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具有业务竞争关系相关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员工负人竞业限制义务,仍然招用该员工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