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低保标准涨至每月425元 补发4、5月差额

东方早报记者 陈辉楠

上海市民政局昨日表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400元。

市民政局介绍说,目前上海有近50万人领取城乡低保,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去年物价上涨的影响。

该调整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城镇、农村居民从6月起均可享受调整后的低保金额,4月和5月的差额届时将补发。原本市城乡低保对象临时补贴措施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