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拟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环卫工重签合同
本报讯 (记者张丹羊)昨日上午,约两百多名环卫工人在广州东风西路市环卫局门口聚集,称换了一家物业清洁有限公司接管后,他们的薪酬和待遇都将降低许多,他们希望能够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越秀区环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环卫局环卫服务已从直管变为由清洁公司劳动派遣,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与《劳动合同法》并不冲突,是环卫工人理解方面存在误区。
据环卫工人介绍,他们都属于越秀区环卫一所。环卫工人黄先生表示,去年他们与环卫局签署的合同到期后,环卫局要他们与一家私人清洁公司广州万家美物业清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此前他们的工龄全部清除。而且这家清洁公司将执行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这让环卫工人们难以接受。
昨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麦女士向记者强调,“我们这只是事业单位改制,并不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她解释说,早在2006年,越秀区环卫局就已以劳动派遣的方式将这批工人转交给安永信人才租用公司,去年该局将清洁工作转交给了广州万家美物业清洁有限公司。由于《劳动合同法》执行之前并没有规定与员工到期终止合同需要支付员工补偿,而该所与环卫工人的合同也是到期终止,因此也不存在赔偿上的问题。“初步定在25日之前给出答复。”她说,涉及此事的几方都会进行协商。该局会从环卫工人的立场出发与清洁公司沟通,尽力维护环卫工人的权利。
《广州日报》
链接:
环卫工人前往环卫局要说法。本报记者刘可摄
一名老环卫工人向警察倾诉自己生活的困难。本报记者 刘可 摄
本报讯 (记者 张艳芬)“阿妈嫁女都要给床铺蚊帐啦,我在越秀一所干了13年,工龄突然归零,一分钱补偿都没有,这是什么道理?”在广州越秀区环卫局一所做了13年清洁工的王姨最近被要求与广州万家美公司签约,此前的13年工龄归零。
昨日上午8时,王姨与她的上百名工友来到东风西路市环卫局要说法,目的是索要从2003年以来每年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生活补助金。
如果与万家美公司签约,“我们每个月只有780元工资,工龄归零”,43岁的王姨来越秀环卫局13年,她自称只在家人病危时回过3次家,13年来从没回家过年。当了10年班长以为再干几年就可以回广西老家拿退休金生活,如今“一切归零”。
她对记者说,以后老了不知怎么养活自己。
事件的背后,是广州市环卫局管理的道路保洁项目走向市场化运作。
越秀区环卫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麦绮玲说,越秀环卫局6个所都已经分别承包给不同的保洁公司进行市场运作,“这个政策将在整个广州市环卫局逐步实施”,麦绮玲说,2003年后的《合同法》并无规定合同期满不续约需给员工发放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金,“2002年已经全部补偿过了”。她表示,环卫系统的事业单位改革酝酿已久,今年全面推行撞上《劳动合同法》生效,实属凑巧。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称,清洁工人应该按照与环卫局之前签订的合同提出诉求,如果诉求合理而得不到环卫局赔偿,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讨公道”。
一提重签合同员工就怕
企业用新劳动合同文本易招“切断工龄”误解,其实可保护双方利益
链接
本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张丽春)去年底续签的劳动合同为何不使用新劳动合同文本?劳动部门建议重签合同保护企业利益,企业却一万个不愿意。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人员在番禺一电气公司发现,该企业在去年底与续约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仍沿用旧文本。“当时新合同文本已经出台了,为什么不使用新版本呢?”检查人员告诉企业负责人,尽管当时《劳动合同法》还没有生效,使用旧版本并不违法,但新版合同在员工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方面有更明确要求,签新版合同也是保护企业自身利益。
检查人员建议企业维持原合同中关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待遇福利等内容,与员工重新签订新版合同。该企业负责人再三向检查人员确认现已签订的旧版合同有效后,马上表示:“不能重签合同,现在一提重签,工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以为切断他们工龄,要乱套的。”对于一般员工不熟悉《劳动合同法》容易招致误会,检查人员表示理解,但再次敦促企业今后逐步与合同到期员工签订新版合同。
据了解,专项检查活动于去年10月下旬启动,至今年1月15日,市、区共组成60多个联合检查小组,出动检查人员1080多人次,为1.33万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692万元。(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