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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始提高最低月薪 企业成本更高了

广东省从4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提至860元/月,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为全国最高。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此前表示,将力争从今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在广东投资的加工企业的成本将继续上升,而对于之前因新劳动法及企业所得税等新政而备受煎熬的港企台企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分析认为,最低工资调整势必加速传统密集型产业撤离,而中国政府最近针对珠三角企业所做的一系列举动,包括最低工资的调整,都是为了抑制强大的贸易顺差,也预示着中国的外贸转型已经开始。

最近几年广东一直面临着劳工短缺的问题。由于工作辛苦,待遇低,很多外来工节前返乡后便不再返回广东,春节后也成为企业员工流失最严重的时期。但是,广东省连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大推升了成本,令许多港资和台资企业纷纷撤走或直接倒闭,春节前已有千家工厂结业。

广东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9月1日,当时是广东省第七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广东省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平均增幅为17.8%。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共分五类:一类每月780元,二类690元,三类600元,四类500元,五类450元。

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透露,省政府已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新标准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羊城晚报》报道,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期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每个类别增长率超过10%,其中第五类增长最快,提高了17.8%。

《通知》在要求各市原则上统一执行省确定标准(深圳市按《深圳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的基础上,首次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明确不得下调标准。个别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