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劳动合同法剑指劳务派遣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施五年后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果断剑指屡遭社会诟病的劳务派遣用工,以期使劳务派遣回归其作为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定位,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引导企业直接用工,切实落实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施五年后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果断剑指屡遭社会诟病的劳务派遣用工,以期使劳务派遣回归其作为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定位,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引导企业直接用工,切实落实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