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招聘者背约,“搭台方”有责
郭先生年初参加某卫视的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步步为赢》,经过多轮选拔之后获得小米公司一份年薪为20万元的工作,双方就此达成了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致。但当郭先生辞去原单位工作,满心欢喜地到小米公司报到,却被小米公司以没有合适职位为由拒绝。目前,郭先生已提起诉讼,向小米公司索赔5万余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8月1日《北京晨报》)。
郭先生年初参加某卫视的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步步为赢》,经过多轮选拔之后获得小米公司一份年薪为20万元的工作,双方就此达成了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致。但当郭先生辞去原单位工作,满心欢喜地到小米公司报到,却被小米公司以没有合适职位为由拒绝。目前,郭先生已提起诉讼,向小米公司索赔5万余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8月1日《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