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专职人员 须缴纳“五险一金”

昨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五险一金”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必须为形成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按时办理参加“五险一金”手续,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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