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假拟增至30天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完成草案拟定,经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对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制度创新予以规范和解决,人性化地规定将晚育假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男方可享受的看护假由10天增加到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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