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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钱案”上升 申城员工维权意识激增

记者昨天从闵行、浦东新区、长宁等区的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涉及实施《劳动合同法》4项条款内容的劳动争议案不断增多,其中因为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员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案件增长最为明显,部分区甚至出现成倍增长的情况。新“赔钱案”不断出现在“公堂”上,凸现出“老板违法,就叫他赔钱”的员工维权新理念。

■案例:

蒋某进入一家民营公司直至离职,公司一直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蒋随即提出“双薪”要求。她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新法的规定,公司应该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公司不与她签合同已超过1个月,期间,公司只支付她月薪,因此,公司应该按照新法的规定,按双倍薪金标准给予赔偿。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蒋某将公司告上仲裁庭。

■分析:

“以往,员工很可能从保‘饭碗’的角度考虑维护自己的权益,持有能忍则忍的观点,部分权益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不得不放弃。但现在有了根本改变。”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分析,这些观念的改变主要源于法规支撑。

据分析,新法多个条款运用经济手段加重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这是员工大胆运用经济手段维权的原因之一。而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仲裁的时效从原来的60天调整为1年,而且规定,涉及劳动报酬争议则可以延长至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这在目前老板与员工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维权创造了有利空间。

■现象:“赔钱案”大幅上升

闵行劳动争议仲裁院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该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709件,是去年同期的2.3倍。其中涉及已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连续工作满10年,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案件65件;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案件23起;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案件83件;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的案件450余件,其中2月份共计受理11起,3月份为85起,4月份增长至150余起,5月份达200余件,几近成倍增长。

除了闵行区外,浦东新区、长宁区的劳动仲裁部门也表示,他们区1至5月,不但受理的案件数大幅度上升,而且涉及《劳动合同法》条款内容的“赔钱案”凸现。

业内人士预测,“赔钱案”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仲裁热点,并有可能在劳动仲裁案件中扮演主角。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劳动仲裁部门将可以更准确断案,员工权益可以得到更全面的维护。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