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业务员离职工钱被扣 公司违法调薪如数补差额

何女士系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业务员,入职半年后,她感觉该工作不适合自己,遂提出辞职,可是当月的工资却被扣发了700余元。何女士不解,遂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求助,后经律师调解,单位如数补发了扣发的工资。

入职半年请辞 员工薪水被扣

今年1月份何女士在网上找工作时,看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客服人员,于是前往该公司应聘。面试后,何女士才知道公司是招聘外呼人员,也就是电话业务员。虽然跟自己的预想有些出入,何女士还是愿意尝试一下这份工作。人事经理告诉她,公司是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模式发放工资的。底薪是2000元,提成是根据每天的业务量来考核绩效。

按照公司的安排,何女士需要培训8天,期间无薪。据何女士讲,所谓的培训,既没有老师也没有教材,就是让何女士在旁边看别的业务员如何打电话。

3个月后,公司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两份合同并没有给何女士,全被公司收走了。此时,何女士询问公司有没有给自己上保险。“如果我不提,他们也不会问,我这么一说,才说让我交户口簿的复印件才可以上保险。”何女士告诉记者,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她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因此提出辞职。6月30日,何女士离开了公司。离职后,公司当月应发给她的工资少了700多元。何女士找到公司询问,负责人称公司出台了新的规定,当天没有完成基本业务量的,要扣除当天的底薪。何女士有几天没完成工作量,所以要扣除那些天的底薪。

工会律师调解 单位补发差额

何女士告诉记者:“从到公司开始,到辞职离开,公司方面从来没有说底薪要根据当天的绩效来发。以前几个月都是正常的底薪不变,提成是按照绩效来考核的,况且我一直干到6月底,也没有听说公司有新的工资制度出台。即使出台新的制度,也应该从下个月开始执行,不应该扣我当月的工资啊。”何女士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合理。

职工服务热线的律师对此事进行了解后,联系了单位。单位方面称公司从6月份起开始实行无底薪,工资与每天完成工作量挂钩的薪酬方式,并不是针对何女士一个人的。经过律师的现场调解,公司方面最终同意支付何女士扣发的工资。

调整员工薪水 需经双方协商

律师告诉记者,本案中,何女士入职后没有立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是按照双方口头的约定来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对何女士说的计薪方式,公司方面也是认可的。但是公司方面坚持称是因为公司改革了薪酬制度,才导致何女士离职后结算的工资少了700多元,并非有意扣发。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标准的约定,跟何女士的讲述一致,对此公司也认可。

律师表示,对于何女士6月份的工资,也应该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发放。公司单方面关于薪酬制度变更的解释也是说不通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本案中,公司单方面对涉及劳动者重大利益的薪酬体系进行了变更,不但没有通知劳动者,也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应该按照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