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07年3月招来的女职工,7月怀孕,10月开始请病假,就一直没有上班
女职工三期合同顺延
coffe_cdn · 2008-01-09 · 原 10 回复 / 2147 浏览 · 版块 上海HR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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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是公司可以不批准的,所以产假结束后就应该上班(但每天一个小时的授乳假应该给的).如果她不来上班就旷工了,旷工天数达到你公司的规定就除名(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终止劳动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她产假结束后劝她自动辞职.
感谢楼上的回答
打12333问了,现在新法出台以后,由原来的“顺延”改成了“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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