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公司是规模较小的外贸公司,岗位之间的划分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清晰,但新的劳动合同对岗位的比较严格,所以我们想通过《员工承诺书》的形式,来说明这一情况,大体就是让员工承诺“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的意思,这样做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想通过《员工承诺书》来合理规避新劳动法的一些用工风险,有法律效力吗?
katelou · 2008-02-14 · 原 10 回复 / 116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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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诺中的内容跟法律相抵触
这种情况首要的就是搞好员工关系,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同意二楼的说法,其实是没有特别用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成了规定好的不能违背,不规定好的本来就可以自由约定的意思了,楼主应该考虑到很多东西还是不写出来的比较好,就算要写,那你给员工吗?给了这个算什么呢? 呵呵,楼主自当斟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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