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个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或多或少都有对员工奖惩的内容,无论是行政处分比如警告还是经济处罚比如罚款等(估计完全没有的,至少惩罚措施完全没有还真的凤毛麟角),但是大家是否知道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也是唯一的一部法律依据)即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
一个令人棘手的问题----公司是否无权再对员工进行惩罚
lily丸子 · 2008-02-19 · 原 19 回复 / 178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应该还是有权的吧,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企业内部劳动纪律和奖惩管理办法,奖惩事项不违法法律又经过民主程序。
个人意见:将员工的违纪行为纳入绩效考评(所占比重由公司裁量),然后以绩效考评结果对其进行处理(降职降薪)。缺点是这样的惩罚有一定的滞后性,优点是有凭有据,完全合法。
呵呵,我刚找到一篇文章,似乎对公司不太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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