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制造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单位有一条生产线,以前是承包给一个个体老板,他自己招聘了员工工作,按计件支付员工工资,多劳多得。没有为员工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员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个星期没有休息,员工工资每月可以拿到3000多元。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我单位收回生产线,给员工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并改变上班时间,按每天8小时工作制。还是按以前的价格实行计件。但是员工罢工,说自己出来就是要多赚钱,自己愿意多干活多拿钱。问题:按每天8个小时算,允许他们加班,但是合同法上规定一个月不能超过30个小时,他们强烈要求要加班 怎么办?有什么方法或者薪酬计算上 不违反法律解决这个问题吗?请教各位老师了,也不知道自己表达清楚问题了没有!盼解答!
员工自愿超时加班怎么办?求助
zjinbin · 2008-04-02 · 原 52 回复 / 6686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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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事还是不要做 如果实在不行 到当地劳动局反映下 必须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估计不会同意) 一定要要求愿意加班员工自已写封自愿加班的承诺书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明确此行为属自愿性质 公司没有强迫劳动 属员工个人行为 如发生劳动纠纷 公司不予负责 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注明 公司24小时营业(或上班时间为××时至××时) 欢迎体力过剩者入内消费
呵呵,ytpuli好幽默。
原帖由 ytpuli 于 2008-4-3 10:22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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