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实行绩效考核,即把原来的月工资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月正常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决定年底是否一次性发放.换句话说,其实也就是变相的减薪.鉴于新劳动合同法,该政策对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很难执行,所以决定先从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下手.因为我们是外包给派遣公司的,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所以想请教一下各位高手,在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只写基本工资?对于合同尚未到期的员工,公司该如何实行新的绩效政策?谢谢!
公司如何实行变相减薪?
daxiao · 2008-06-13 · 原 14 回复 / 773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如果人力资源经理一天到晚就是在想这种办法来帮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话,这样最终不会对企业有什么实在好处的!
顶楼上!
没什么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引起劳动关系激化,说不定还会罢工!!
🔒
还有 6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6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