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论坛回顾 / 劳动关系

记大过三次予以解雇,是否需要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rsungi · 2008-06-19 · 814 浏览 · 14 回复 · 共 14
R
rsungi初级会员
27
注册 2007
楼主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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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13(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A
Alina_guo高级会员
177
注册 2008
2楼2008-06-19 23:27

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

杨秀丽高级会员
353
注册 2007
3楼2008-06-19 23:35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其中企业因劳动者过失而解除的有以下几项: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W
workhr高级会员
230
注册 2008
4楼2008-06-19 23:44

该员工记大过三次,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并且公司的制度又是对外公开的,所以我认为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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