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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吗?公司以未婚先孕为由辞退孕妇

ehrsh · 2008-06-27 · 原 10 回复 / 947 浏览 · 版块 上海HR沙龙

今年29岁的夏青(化名)在怀孕两个多月后被公司以未婚先孕为由辞退。因此,夏青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诉请恢复劳动关系,并索赔1.7万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庭前询问。

专家讨论 · 8(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aihao1977 · 2008-06-27

怀孕是个人的事,但未婚先孕确实很难讲如何处理,公司可以采用更柔性的处理方式,而不能辞退会开除等找理由。说实话,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是站在风口浪尖上的,国家会支持弱者,工人是弱者。

3楼 · fengbupa · 2008-06-28

如果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加上这个未婚先孕的处罚实施细则,可能就不会出现争议,有很多公司对职工的结婚、生孩子都有明文规定,现在国家并没有关于未婚先孕的政策,企业只能自己先约定,避免企业用人风险!

4楼 · amour · 2008-06-29

楼上不对吧,有些规定就算公司制定了,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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