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生产部门经常安排流水线员工统一加班或轮班,有时多的月份超过了36小时的,但加班费也是按照1.5/2/3倍算给员工的,现在的问题是流水线员工加班不写加班单的,而劳动合同法又申明加班必须有加班单,因为生产员工多,都写加班单不现实,请问这种似强制加班的嫌疑如何避免呢??
生产部门统一安排加班怎样避免强制加班嫌疑?
lisa-gao · 2008-08-05 · 原 18 回复 / 148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避免不了,劝你别做这样为虎作伥的事情。
规范制度,健全管理,没有什么好规避的,大环境
我指的是实际该如何操作,比如写集体加班单还是如何操作更符合法律要求一点?楼上说的太大了,规范怎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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