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关于应届生试用期离职违约金赔付问题

suliang · 2008-09-24 · 原 13 回复 / 179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A同学2008届毕业,与国企B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3个月,见习期一年。并之前与之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就业协议中约定了3000月的违约金(假如离职)。现在B公司已为A同学办理保险和户口的落户,但现在A同学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目前还处于试用期,B公司就说:“A同学啊,你交了违约金,我们就批准你离职。”

专家讨论 · 10(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hanguangyong · 2008-09-24

个人认为:该案的观点在于楼主想弄明白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是否可以同时生效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所以A同学需要交纳违约金3000元,因公司与应届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该项,并且就业协议中想必已有约定服务年限和报酬等条款,在A同学来到公司报到以后所签署了劳动合同后之前的就业协议并未失效,一般应届生的就业协议由三方签定:当事双方和学校,所以如果A同学"不辞而别"公司还可以向学校要个说法,

3楼 · ninihope · 2008-09-24

这个问题,要好好学习,坐下来,听听大家的说法

4楼 · 法海芥舟 · 2008-09-24

个人认为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便自动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而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专项培训和竞业禁止的情况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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