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我们是一家培训机构,有一教师对工作有所不满,公然几次在课堂上对学员抱怨他对公司的不满及不做的想法,我们找他本人证实时,他反认为此行为没什么不妥,没有认错的想法,也明确说不想做了。公司以此立即辞退了他。他要求公司赔偿两个月,一是没提前30天通知他,二是公司提前解约了。公司不接受,现他告到劳动仲裁处,我公司已接到通知。
终于要与新劳动合同法实战了
七步诗 · 2008-10-08 · 原 14 回复 / 1055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呵呵,看你怎么打了,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两个概念.收集证据吧
他之前说的话录音了吗?
道德层面的谴责和付诸行动的开除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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