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实施条例第27条的疑问
大问号 · 2008-11-17 · 原 11 回复 / 51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这个倒是没有研究过哦,我觉得应该是税前工资
有位仲裁机构的朋友说是税后,但没有提供文件材料,老有离职的员工提起,我也解释不清楚。
我的问题是太简单了呢,还是太复杂呢,或者大家在实践中没有意义,怎么没有人关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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