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起诉公司非法解除合同,仲裁阶段已结束。我不服,准备上诉。
急:法律上对送达的快递公司有要求吗
myright2008 · 2008-11-18 · 原 22 回复 / 137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9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朋友,请问你所说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样一个详细的原因.你没有说明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给你解答这个事情呀.你所说的EMS快递邮件跟你这个上诉又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法律上比较认 ems的,一般的快递公司应该是不能递送文件的。因为ems要是退回肯定就是找不到本人或者被注明拒签
我在休长假期间(公司批准的),得到一封解除劳动合同的信函,原因是连续旷工3天。我说我从来不知道我应该什么时候上班,他们说有给我寄过两封信(不是EMS),但被退回。3天之后,他们就以上面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的是,这样的两封信能说明他们已履行解除合同程序了吗?我想找到有关规定,在法院法庭上做为反驳的证据--证明:1、信函没送达;2、不是EMS公司快递,不具备法律效力。
🔒
还有 16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6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