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裁员后经济补偿问题--------

sundaymyhappy · 2008-11-25 · 原 12 回复 / 57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请教各位HR一个经济补偿金问题!本人4月分入职,因为当时未拿到毕业证,就没签劳动合同,7月签的合同。09年12月合同到期,现因部门精简,我被通知截止合同,请问,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该拿到多少补偿金呢?截止合同也没有提前通知,有代通金的补偿吗?------------------

专家讨论 · 9(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cowboykiki · 2008-11-25

教你玩儿啊,你7月份才有劳动权利能力,7、8、9、10、11四个月解除的话给你半个月工资当补偿金,一般呢,企业解除合同都有瑕疵的,说白了就是违法解除,这样用这半个月工资乘以2当赔偿金。此外,再看看试用期工资和期限是否合法,再要赔偿,社保是否足额缴纳,1个月工资当代通知金是否给了。呵呵~~~~~

3楼 · duoreimi · 2008-11-25

呵呵,这样搞一下,估计以后再想进公司估计是没戏,其实有时候过得去就行了,企业只要不过份.

4楼 · sanzhiyanjing · 2008-11-25

1、你可以起訴啊,4月到7月沒簽合同,要給你雙倍的工資。那就是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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