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以签定协议的方式让孕妇“停薪留职”,公司照常缴纳四金,同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上海最低工资),这样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呢??如果员工休好产假后反悔去劳动仲裁,那结果会不会仲裁公司退返少发的工资呢???
能否让孕妇停薪留职??
th245437 · 2008-12-14 · 原 10 回复 / 195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8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应该违反了新劳动法
产假期间不是可以从社保拿生育津贴,企业不发工资的么?
问题不在于产假工资,而是从怀孕到生育前的这段时间想要员工待在家里,这期间只发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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