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已书面通知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至2008年12月31日期约已满将不再续约,让其自接通知之日起无须再来公司报道上班,工资将计算至合同期满日为止,同时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该员工自接通知日后,无视通知内容,照常来公司打卡报道上班,但其每天上班就打开电脑(其本人电脑的网络已被关闭,但其利用公司其他休假同事的电脑)玩游戏、聊天或窜岗,且未穿着公司制服。遇到该情况,亲们都会如何处理呢????
公司通知不用上班,员工赖着每天来上班,该如何处理???
AnnaMM · 2008-12-21 · 原 44 回复 / 3636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39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这一点HR人员必须在处理上比较狡猾,如果这名员工真的这么过分,给他一点狠的(但贵公司的规章是否奖惩比较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楼的亲们:我们是私企,没有设工会,所以这点比较麻烦,上网聊Q该如何收集证据呢???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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