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补偿金怎么算

姝畅己言 · 2008-12-29 · 原 14 回复 / 54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该员工1982年5月入公司,签的是无固定劳动合同,2008年12月30日公司与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金如何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应该分段计算.2007年12月31日前,连续工龄是25年7个月.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工龄1年.可以这样算:2008年这一阶段应该是=08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1个月.那么07年12月31日之前的补偿金=07年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6个月?

专家讨论 · 12(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网上逛逛 · 2008-12-29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是不是应该按照协商内容来支付相应的费用即可啊。

3楼 · 杀手的眼泪 · 2008-12-29

分段计算:2008年之后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计算方式,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个月

4楼 · terry-lao · 2008-12-29

07年的部分計算方式為:07年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08年的部分:08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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