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苏州的外资内资企业,有不少都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对于企业的员工应该如何依法支付其劳动报酬,这对于企业和员工而言都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只有企业给的合法,员工才能接受“降薪”,企业也会免于劳动违法风险。
苏州企业停产歇业中工资支付问题
kuuking · 2009-02-03 · 原 25 回复 / 2167 浏览 · 版块 HR沙龙苏州区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8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一、 对于企业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比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职工,在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内,如果企业因停工停产等原因安排员工休假的,不管休假多少天即使是30天,单位也应当支付一个月的正常工资。工资标准为员工正常上班所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全勤奖。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承担部分都由员工个人承担。
四、 对于员工以前有双休日加班记录没有结算的,企业可以在限期6个月内进行调休。这种调休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保护劳动者的责任,无需劳动者同意,单位就可以在停产期间进行安排调休。对于在企业停产过程中新产生的加班费,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平常工作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企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调休;双休日加班企业可以在限期6个月内安排调休,但不得与员工以前的休假做置换。
很奇怪LZ积分怎么这么少?
🔒
还有 14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4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