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XDJM,公司老总突发奇想想弄个末位淘汰制,每月裁掉最后面一定的比例的员工,美其名曰激发大家前进的动力,我查了一下好像有点点违法,告诉了老总。结果那个家伙说“那还是用你的邮箱来发这个通告好了,他什么都不知道”我怎么办好啊,这样的话有什么事被人告谁来负责啊,呜呜呜~~~
末位淘汰制是否违反劳动法?
ken365 · 2009-02-18 · 原 29 回复 / 140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27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呵呵
。。。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被淘汰。
过去,如果劳动者无过错,公司只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就可以让员工走人;自从《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这种行为走不通了,如果员工无过错,让员工走人,违法,最差要支付双倍赔偿金;你老总哪里的,牛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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