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工作需要计划将一A市员工调到B市工作,而按公司规定A市的补贴比B市的多,该员工不愿意去,提出辞职。按我理解,这属于个人提出离职不应给予补偿。
请教这样的员工如何计算补偿
edwardhe75 · 2009-03-03 · 原 16 回复 / 2020 浏览 · 版块 HR应对经济危机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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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他主动提出辞职并填写辞职报告,按法律层面是可以不用的.
将员工从A市调到B市工作,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
建议还是和员工面谈。如果按个人辞职方式,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不接受没有补偿金的话,要吗可以继续留下来,但可能很难再受到重用,要吗到B市工作,也许会有更好的发展前途。而且公司之所以考虑让他到B市去,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量,希望他个人能再认真考虑。员工如果同意,记得与他签署一式2份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写明工作地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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