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两人签定的合同到期,其中一人工作满10年,另一人在本单位工作刚2年,经过协商,用人单位与其两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本单位设立于外省的分公司(有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与两人签定合同,随后再调回总公司工作。
这样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sun_133566 · 2009-03-13 · 原 15 回复 / 74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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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做?
2、工作两年期限的,可以规避因连续两次与同一用人单位签署固定合同后续签合同时必须签署无固定合同的法律规定。
[ 本帖最后由 sun_133566 于 2009-3-13 16:16 编辑 ]
总公司想继续使用,还想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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