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06年2月20日入司 一年签一次合同, 至09年2月19日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没有提出续签或不续签,员工也一直在此公司工作,直到3月6日公司提出与其续签,但降低工资待遇及更改合同期限,为完成一项目的时间。
这样的情况,应得到如何赔偿
yiturenhui · 2009-03-16 · 原 11 回复 / 1119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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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赶在20日之前解决,赔偿三个半月的工资;
大家讨论讨论呀
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不满1年,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月需要支付2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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