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要拟保密协议,参照各种版本的保密协议时发现,多数保密协议仅仅列明了员工应承担的义务,违约应付的违约金,对于员工的权利涉及较少。做为HR,一方面要合理维护公司利益,毕竟是老板给我们发工资;另一方面,也希望合理维护员工利益。
关于保密协议
yzls259 · 2009-03-17 · 原 10 回复 / 112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保 密 协 议
这种文件,很多方面都用不上,特别是大型的制造型企业,对高层技术人员还可以用,但是对于基层和中层管理人员来说是没有实际约束的。
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应分开。保密义务是员工的随附义务,员工在职期间有义务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密,而和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他对公司的商业技术秘密不再负有保密义务,此时才适用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是一种对等责任,在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后,劳动者才有竞业禁止义务,如果公司没有支付补偿金,不管协议怎么签,员工都可以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所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不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还有 4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4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