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求助一个问题。公司规定员工请婚假的话须在领结婚证一年内休,俄国请假的时候须附结婚证原件。而现在,公司一部门经理因工作原因已超出请婚假期限,老总的意见是既然有这个规定,就依规定办,而此员工的确是因为工作而将婚假延期的,现其本人提交了书面申请,作为HR,该如何权衡?
有关员工休婚假
royalduck · 2009-03-20 · 原 10 回复 / 1188 浏览 · 版块 HR沙龙苏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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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不误。比如年休假,因工作原因没安排你还得付钱给他呢。这属于特殊情况当然要特殊对待。
但其书面提请婚假申请是在2009年3月12日,领证时间是2008年3月19日。
我的意见是,如果确实是属于工作原因的,由部门出具书面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特殊情况处理,但也应该追究部门不能合理安排工作的责任。该员工领证日期是三月十九日,肯定是不能在三月十二日申请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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