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江南渔夫 于 2009-4-22 13:31 编辑
案例:成员,男,已婚,24岁,于2007年4月份入职昆山某私营机械厂任职,2007年10月份,企业才与成员双方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9年10月,但合同双方签订后企业并未提交劳动部门进行鉴定,即企业未给员工交纳"五险一金"等社保.2008年7月,陈员因公外出工程施工从高空坠落,致使腰部脊椎断裂,住院手术治疗,体内以钢板防护出院作愈合休养.因该机械厂较小,成员担心企业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倒闭,故再三强求下,厂方于2009年2月份提前申请为成员作工伤能力鉴定,2009年4月份经苏州市工伤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8级.预计成员在2009年10月份再进行体内钢板拆除取出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