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案例分析

sun_133566 · 2009-04-23 · 原 12 回复 / 35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一化工集团将厂区由北京迁往上海,人事部经与本厂上千名职工协商变更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集团上级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作为本集团HR你会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家讨论 · 10(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msxiongxiong · 2009-04-2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楼 · sun_133566 · 2009-04-24

本帖最后由 sun_133566 于 2009-4-24 15:57 编辑

一次性解除合同超过20人,需要向劳动部门进行申报,走裁员手续的..........

4楼 · sun_133566 · 2009-04-24

5# liwe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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