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学会“朝四暮三”
关于罚款,大家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sun_133566 · 2009-05-08 · 原 45 回复 / 267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36 层(另有 8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本帖最后由 xmjcool 于 2009-5-8 15:51 编辑
对违规人员作“不予奖励”,“朝四暮三”的管理还较有约束性,目前公司也是这样运作。
但也有个问题
学习了!总觉得现在不管是激励还是约束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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