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公司在苏州,但与员工签的是上海某公司的合同。约定工资与合同上签的完全不一样,只是在另一张纸上表现出来的,合同上的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接近一半。
员工全员不给参保,每月工资计提10%—15%季度末发,合理么?
sd229sky · 2009-06-08 · 原 28 回复 / 136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23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1、不能以任何名义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违反劳动法。
恩,现在还有这样的公司,一看就是不合法的
可以买个录音笔,发工资的时候记录一下,最好是要求工资单.稳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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