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职工07年入职,09年7月要离职,该员工08年度未休一天年假(10天),但是员工手册上有写名,如果当年年假未休则当年年假作废,有职工的签收单,且该签收单上有写明,我已明白并了解员工手册的所有内容。
离职员工要求对作废年假补偿
gemini2225 · 2009-06-26 · 原 15 回复 / 1883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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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吗?或者布告公示了吗?
1\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不合理.补充一下三楼的.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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