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10月1日,该员工在工作当中没有犯错,只是因老板看他不顺眼。
经济补偿金与补偿金问题(急)
jasontan · 2009-07-11 · 原 15 回复 / 75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你们有一个月提前通知员工么
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请问如何给予补偿或赔偿该员工?
就在忍2个月的事情,难道非要冒被告和赔偿N倍补偿金的风险去作解除?这是HR的气量,改忍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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