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手头有件比较棘手的事情。公司有一员工去年10月工作中手指受伤了,报了工伤,医药费也正在报销。现在该员工已出院,右食指第一个关节是接上去的,要求申请评残,其实按道理说应该给他评残,可是公司从来没有评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假如该员工评定的是10级,他仍然在公司就职,请问公司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他吗?就我知道的,他会得到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有别的吗?急切等待热情援助。
工伤认定与评残
oyxq0822 · 2009-07-24 · 原 15 回复 / 165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工伤保险条例
谢谢。不过现实中劳动部门在办理的时候还和这些有些出入。
在职的话还好的,把社保改支付的支付给他,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期内的工资福利不变、伙食费、交通费等,就怕到时候她要离职。。。两个一次性能够就有的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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