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mjcool 于 2009-7-30 11:21 编辑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本帖最后由 xmjcool 于 2009-7-30 11:21 编辑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赔偿金的计算是分段计算吧,但条例中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容易让误解成赔偿金自用工之日起双倍计算。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5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