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员工在工作时出了点差错,主管就让他结帐走人,但事后老板知道后让人事通知该员工继续上班,员工不肯再来,坚持要结帐走人,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结算工资?这个算员工自动离职吗?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结算工资
洋山芋 · 2009-08-12 · 原 16 回复 / 144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5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怎么没人回答啊??说说你们自己是怎么想的啊,给个意见,谢谢
主管应该没有权利辞退员工吧?劳动合同上面由谁签字的?凡是出于企业的过错导致员工离职都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老板既然又通知员工上班,就说明错在主管,同时企业知错能改,并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因此,此时员工不去上班,过错在于员工,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当时主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之规定出具有书面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辞退书等证明时,员工可以要求企业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相关义务,同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主管的意愿很难说是企业的意愿,不排除个人报复等因素,其合法性会遭到质疑!
有没辞退证明吗,主管代表工厂行使管理权,既然是他叫员工走人,当然是单位辞退员工哦,看员工犯多大的错,能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只能是你们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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