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毕业生是从2008年7月入职的,到现在已经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请问各位该如何计算他们的年休假天数呢?如果其中一个08年7月入职的员工今年请病假累计超过了一个月,那这个员工还享有年休假吗?
年休假的实际问题
爱情狙击手 · 2009-08-12 · 原 10 回复 / 557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008/7~2009/6已届满一年,企业得安排带薪年休假五天_只不过该安排何时休假,法条中并未明确要求、由企业内部管理办法自行决定_原则上应于届满日后一年之内执行!在此阶段中该员工若离职仍依法需补发未使用剩余之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工资!
2# isaac104
楼上的,为了方便你的计算,你可以在2009/6~2009/12安排该员工休年假,至于他自己的原因不愿意休,只要他自己写一个放弃休年假的声明就OK.
🔒
还有 6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6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