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nstall 于 2009-8-13 12:45 编辑
公司为了减少缴纳社会保险的负担,在未经与员工商量的前提下,擅自将应发工资中的车贴饭贴,拿出来,改用其他名义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本帖最后由 jinstall 于 2009-8-13 12:45 编辑
公司为了减少缴纳社会保险的负担,在未经与员工商量的前提下,擅自将应发工资中的车贴饭贴,拿出来,改用其他名义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同员工协商应该也可以这样操作,虽然情理上说不过去。毕竟车补、饭补法律没明确要求公司一定要支付,都是入职时谈的。另外有些地方的社保缴纳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都可以操作,重要的一点是看你合同上签的工资为多少。
总金额都没少,只是发放的形式改变,应该不属克扣工资。同员工协商好应该也可以这样操作,虽然不太合情,但毕竟车补和饭补法律上没明确公司一定要支付给员工的,都是入职时谈的吧。另外有些地方社保缴纳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都可以操作的,重要的一点是看你合同上签的工资为多少。像深圳这边,为减轻企业负担,还下调缴费比例呢。
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克扣~!降低你缴费工资,公司可以少给你交一部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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