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司因战略调整裁撤部份分公司机构,人员全部撤回总公司。但有部份怀孕员工不同意劳动用工地点的变更,不同意回总公司所在地,又不愿意提出辞职申请。对这种情况,请教各位如何解决,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何补偿?
孕期员工合同关系解除补偿金问题
zhjlhx · 2009-10-14 · 原 21 回复 / 132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另有 7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基本上这类人群不建议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得已解除要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
协商解除,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执行即可。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也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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